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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工形式如何填?

一、用工形式什么是用工类型? 从按照和用人单位商定的用工形式真实填写即可。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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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用工形式什么是用工类型?

从按照和用人单位商定的用工形式真实填写即可。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(三)劳动合同期限;(四)工作和工作地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(三)劳动合同期限;(四)工作和工作地点;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(六)劳动报酬;(七)社会保险;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守秘密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。

引用法规[1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 第十七条

二、社保登记表里的工种应该怎么填写?

1、社保中的工种就写岗位名称就可以了。

2、附一些工种名称建筑业的主要工种是瓦工、混凝土工、钢筋工、抹灰工、管道工、架子工、装修工等;服务业的主要工种是餐饮服务员、客房服务员、家政服务员、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美容美发师、家用电器维修工、保安员等;制造业的主要工种是电焊工、电工、钳工、车工、铸工、锅炉司炉工、汽车维修工、汽车驾驶员等;

三、劳动合同中的工种填写

劳动合同里的职务和工种是一般是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,那么劳动合同中的工种和职务应该怎么填,具体从事什么工作,就填什么工种,至于职务,一般不直接填写,除非是主要管理岗位。 员工职业是具有一定特征的社会工作类别,它是一种或一组特定工作的统称。我们以往经常使用“工种”“岗位”等概念,实质上就是将职业按不同需要或要求进行的具体划分。一般,一个职业包括一个或几个工种,一个工种又包括一个或几个岗位。因此,职业与工种、岗位之间是一个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。工种是根据劳动管理的需要,按照生产劳动的性质、工艺技术的特征、或者服务活动的特点而划分的工作种类。目前大多数工种是以企业的专业分工和劳动组织的基本状况为依据,从企业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的普遍水平出发,为适应合理组织劳动分工的需要,根据工作岗位的稳定程度和工作量的饱满程度,结合技术发展和劳动组织改善等方面的因素进行划分的。

四、工伤职工登记表中用工形式如何写

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全日制用工或者非全日制用工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(四)患职业病的;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引用法规[1]《工伤保险条例》 第14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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